夏季也要错峰生产!南京出台夏季臭氧管控方案!错峰生产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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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改善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缓解夏季臭氧污染持续加重的趋势,南京市政府发布2018年南京市夏季臭氧管控方案。方案指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强化空气环境污染过程会商预判、 提升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使用更为优质的燃煤、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停产、减少工业企业用电量、部分企业实施停产整治、严格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严控工地污染、全面加强道路保洁、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严控油气污染、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实施人工增雨。


其中,重点石化、钢铁企业实施限产50%以上或阶段性停产,全市水泥行业、铸造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制定实施限产或阶段性停产方案。

原文节选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臭氧污染天数相比2017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减少。 


二、适用范围、时段 

适用范围:全市区域。 

防控时段: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空气环境污染过程会商预判。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形成常态化会商机制,分析研判近期空气质量状况;动态预测未来一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每周一和周四形成空气质量周预报,上报市政府;不利气象条件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时,进行加密会商,提前48小时提出预警建议。 


2、提升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对工业企业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采取喷淋覆盖措施;重点企业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所有燃煤机组稳定运行,确保超低浓度排放。


3、使用更为优质的燃煤。全市所有燃煤电力企业必须燃用含硫率低于0.6%的优质煤炭。 


4、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停产。重点石化、钢铁企业实施限产50%以上或阶段性停产,全市水泥行业、铸造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制定实施限产或阶段性停产方案。


统一企业实施限产的标准要求。通过停运部分设施实现限产的企业,其他生产线不得超过停产措施实施前生产负荷。通过限制产量实现限产的企业,产量不超过去年同期。


江北新区、各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于6月10日前停限产企业方案汇总后报市经信委。

5、减少工业企业用电量。严控工业企业用电,工业企业生产用电控制在正常用电50%以内。


6、部分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对于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依法严肃整治,特别是“散乱污”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江北新区、各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应在6月10日前完成排查,对排查中发现未达环保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


7、严格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全市范围内的建筑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港作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停用。


8、严控工地污染。全市市政、建设领域装饰装修等涂装作业环节停工,混凝土搅拌站停产,沥青拌合站停产,全面停止夜间施工审批。


9、全面加强道路保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对全市主次干道不间断进行道路保洁作业。 


10、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全市车辆实施单双号行驶(应急车辆、特种车辆、社会保障车辆除外);市级公安、环保联合设立路检巡查点,各区公安、环保联合在所属区域设置路检巡查点,重点查处道路冒黑烟、蓝烟等异常工况车辆;全市范围内禁止重型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农用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主城和绕城公路(社会保障车辆除外)。


11、严控油气污染。全市范围内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停止使用。全市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石化、化工企业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禁止装卸油品、易挥发化学品。


12、加强秸秆禁烧巡查。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组织网络;强化禁烧巡查,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控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13、实施人工增雨。利用有利气象条件,积极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改善空气环境质量。